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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6-03-16 15:56:00
河北单招网
作者: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保障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组和宣传报道组。

  (一)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招生计划与专业的落实;负责考生报考的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考生咨询服务;负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核对与公示;负责准考证发放;负责考生成绩复核、公示;负责录取名单公示;负责录取数据上报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二)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

  主要职责:负责命题、试卷组合、修改、印刷;负责考场编排和落实;负责考试规程制定;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阅卷与成绩的统计;负责面试专家(每组不少5人)聘请与选拔;负责面试程序、规则制定;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的工作。

  (三)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党政办牵头、保卫处、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制定安全保密细则;负责试题、试卷、答案转递、保密、保管安全;负责考场外警戒线设置、维护;负责校外警力引入;负责引导牌制作和布置;负责报到、考试与面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四)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党政办、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工作人员就餐、住宿安排、考卷接送车辆安排、考生身体突发情况救治等保障工作。

  (六)财务组(责任部门:财经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费等费用收缴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组宣部和单招相关各系)

  主要职责:一是招生宣传,广泛发动生源;二是校园各种单招条幅布置和报道工作。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不分科类,男女不限。

  (五)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志愿填报方式如下:

  1.单考单招考生可同时选择四个专业填报。

  2.联考单招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我院相关专业,最多填报六个。

  (六)专业要求:

  1.舞蹈表演、酒店管理和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2.空中乘务(乘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2-180厘米之间,女生165-175厘米之间;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 

计划 

单招 

类型 

联考 

专业类 

备注 

1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35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2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35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35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4 

数字展示技术 

610209 

70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5 

移动应用开发 

610212 

70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6 

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方向) 

610102 

35 

联考单招 

电子信息大类 

 

7 

数控技术 

560103 

35 

联考单招 

装备制造大类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35 

联考单招 

装备制造大类 

 

9 

酒店管理 

640105 

140 

联考单招 

旅游大类 

 

10 

导游 

640102 

70 

联考单招 

旅游大类 

 

11 

空中乘务(乘务方向) 

600405 

60 

联考单招 

交通运输大类 

 

12 

音乐表演 

650219 

25 

联考单招 

文化艺术大类 

招声乐类考生生 

13 

舞蹈表演 

650207 

30 

联考单招 

文化艺术大类 

 

14 

音乐表演 

650219 

15 

联考单招 

文化艺术大类 

招器乐类考生 

15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7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16 

市场营销 

630701 

7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17 

报关与国际货运 

630506 

7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18 

物流管理 

630903 

7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19 

国际金融 

630202 

7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20 

保险(保险经纪方向) 

630205 

55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21 

投资与理财 

630206 

30 

联考单招 

财经商贸大类 

 

22 

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 

590101 

60 

单考单招 

   

23 

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 

690301 

35 

单考单招 

   

24 

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文秘方向) 

670203 

30 

单考单招 

   

25 

商务英语 

670202 

60 

单考单招 

   

合计 

   

1310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6年单招计划为1310人,其中1125人面向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等21个专业进行联考单招;185人面向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文秘方向)、商务英语4个专业进行单考单招。

五、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学院的单招方案、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三)缴费方式、时间及金额

  1.单考单招考生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于2016年4月7日—8日到学院报到现场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及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缴费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2.联考单招考生:参见联考专业主考院校的实施方案。

  (四)准考证的发放

  1.单考单招考生

  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现场领取准考证,同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4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5)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6)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考单招考生:参见联考专业主考院校的实施方案。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学院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3.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4.文化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采取填涂答题卡形式,考生需自带2 B铅笔。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1)联考单招: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招生实施方案,以大类专业承办院校公布实施方案为准。

  (2)单考单招: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2016年4月9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13:30-17:30 

职业技能考试 

 

  说明:测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2.考试地点

  (1)联考单招: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招生实施方案,以大类专业承办院校公布实施方案为准。

  (2)单考单招:

  ①文化考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②职业技能考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测试场地见提示卡。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其中高中生(含职高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390分。

  综合知识考试:含专业常识、艺术、历史、地理、体育、自然、军事、时事等内容,分值26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内容,分值130分。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该专业面试,否则该专业面试成绩为零。单招单考专业具体测试内容及分值详见学院网站。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

  (三)评卷

  1.阅卷组成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阅卷组,实行责任制。

  2.阅卷方式:采取封闭式,在纪检监督下,采用读卡器方式阅卷。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1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对体检合格,报考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文秘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英、语、数成绩录取;报考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英、数成绩录取;报考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数、语、英成绩录取;报考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数、英成绩录取;报考交通运输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英、语、数成绩录取;报考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英、数成绩录取。

  5.由于空中乘务(乘务方向)专业为校企共建专业,学院为北京华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培养,需考生在报考之前到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由该公司组织的单独面试,取得面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方式等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6.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按照时间要求领取准考证等考试材料或未按考试时间及时到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7.学院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缺额计划转为河北省普招计划,不再进行二志愿征集。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9.免试考生学院按照最高分计算总成绩录取。

  (二)时间安排

  4月17日9时至17时,下载一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7日至4月28日,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由招生院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免试资格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学院免试录取。

  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类型中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时按照最高分计算总成绩,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学院于4月29日在本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随后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联峰北路90号

  邮政编码:0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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