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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3-02-20 09:26:00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作者: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179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工作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联合相关高职单招院校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三)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的报名、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等工作,考试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部署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各项工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舆情监控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保障组。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高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负责协调高职单招考点设置;负责协调高职单招院校、各分考点及各工作组,共同组织完成高职单招考试工作;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联合各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

  2.命题考务组

  主要职责:成立以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命题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命题教师构成、严格人员选聘,提高命题质量;负责联系监狱机构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保密室值守),试卷转运、分发及回收;负责制定《考务工作手册》;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含各考点考务培训)等工作;负责考生违纪处理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复核、上传报送工作。

  3.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高职单招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高职单招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监察,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舆情监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密切关注、迅速处置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及时联系网信和公安网监部门消除涉及考试安全的不良信息,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

  6.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取考试费;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录取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试卷传递与保管的安全工作,与命题考务组共同做好保密室值守工作,负责督导各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9、医疗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医疗救护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属地疫情防控举措,结合考点实际,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协助设置抗原阳性或核酸阳性人员、发烧人员考场,落实落细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二)各考点成立组考工作领导小组

  各考点分别成立由院长或校长任组长的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组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考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本考点的各项组考工作。考点组考工作领导小组接受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各考点根据组考工作需要设置综合协调、考务实施、安全保卫、综合保障、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考试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考点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范围、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普通高中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中职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

  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四、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填报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高职单招简章,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考试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考生依据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40 元/人/科的标准缴纳考试费(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

  (二)准考证的打印及考点设置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考生缴费完成后,于2023年3月28日9时至4月2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10天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jziei.edu.cn/)公布考试地点。

  (三)成绩的公布与复核

  4月13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4日17时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东校区启智楼1号楼206室)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一日内答复考生。

  (四)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集中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时至19日17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4时至24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高职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高职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保密要求: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印厂印制试卷,采取人技联防、一岗多控等手段,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流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试卷的印刷、运输、封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组成员:由命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命题组成员,采取封闭式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命题依据:

  (1)考试十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职业技能考试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2)对口计算机类考生、对口电子电工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命题,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命题。(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四科。考试形式为笔试。

  考试十类、对口计算机类、对口电子电工类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2.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采取合卷笔试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实行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共170分钟。

  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1)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对应分值折算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没有语文和数学科目学考成绩或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英语)部分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

  (2)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两科。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科。

  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三)评卷

  评卷组成员由考试院校联合相关高职单招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加大评卷管理力度,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扫描仪等有拍照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严禁将评卷涉密材料带出评卷场所。与评卷技术服务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与评卷老师、技术人员签订保密承诺。要对评卷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密码分段掌管;要严格执行数据备份及签字制度,认真进行成绩数据处理和校验,确保成绩公布和报送准确无误。评卷后的考生试卷、答卷(卡)等材料保存到当年年底。

  六、录取

  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十类、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排序规则投档:

  1.报考考试十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报考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报考考试十类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果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高职单招简章。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三)2023年4月23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集中志愿录取结果;2023年4月26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高职单招院校负责,各高职单招院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申请免试的考生也应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被免试录取,且未参加考试的,则全额退还其所缴纳的考试费。

  (五)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高职单招简章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十类与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招生简章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jziei.edu.cn/)公布。

  九、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特别提醒

  我院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jziei.edu.cn/)发布高职单招考试的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并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

  联系电话:0311-87625150、87625151、87625156

  咨询QQ群:30520230、46733498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jzxg_guanwei

  信工青年微信公众号:sjzxgqn

  学院网址:https://www.sjziei.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jziei.edu.cn/#/index

  纪检监督电话:0311-87625046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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