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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17 11:45:00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作者: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是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创新创业改革示范校,是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80%。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文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工业技术中心等教学单位。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等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法、文、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

  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2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应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跨气水介质飞行器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热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微小型航天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计算机视觉智能检测技术创新中心等3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部共建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微纳卫星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仪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装配检测机器人等3个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河北省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中心,河北省高校先进制造技术与生产过程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航天精神研究中心等23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3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一、报考条件

  我校2023年初试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方式码:21),报名参加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项目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初试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

  (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关于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四、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如下:

  :我校按专业进行招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仅作为学生意向参考,研究方向将在录取后由培养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确定。

  经济管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学制与学费

  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7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或800元/生学年,具体以入学后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3.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无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分配,仅供参考,非最终招生计划。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含英语、专业课、技能测试等内容。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程序将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及研招网的相关信息。

  六、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国家和省级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航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管工资、应急困补以及导师提供的助研、助教岗位等。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七、其他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http://yjsb.nciae.edu.cn/)上查询,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4.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

  学校主页:http://www.nciae.edu.cn

  研究生教学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133号

  咨询渠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

  办公地点:东校区教12-213

  联 系 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申诉渠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16-2083654

  电子邮箱:jjjubao@nciae.edu.cn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2年9月9日

  附: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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